关于上报出入北辰校区教师公寓南门机动车辆信息的通知

作者:     文章来源: 离退休工作处     更新时间: 2017-06-27 00:00    访问量:
各位离退休职工:

 为进一步加强北辰校区教师公寓南门机动车辆管理,维护教师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,切实保障广大教师公寓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,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,按照“加强管理、保证通畅”的原则,参照《河北工业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(试行)》,现开始机动车辆信息统计、上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 一、统计、上报的范围
在北辰校区教师公寓有住房的教职工本人(含离退休人员)、配偶或直系亲属。
     二、统计、上报的原则
     1、在教师公寓有住房的教职工本人(含离退休人员)、配偶或直系亲属的生活用车办理登记,由房屋业主为申请人,向教师公寓管理中心提出申请;
     2、借住教师公寓住房的本校教工本人或配偶,由房屋业主为申请人,向教师公寓管理中心说明缘由,并提出申请。
     3、物业管理中心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(含本人及配偶或直系亲属的生活用车,不超过两辆),由工作人员本人向教师公寓管理中心提出申请。
     三、统计、上报的流程
     1、将《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教师公寓机动车辆登记审批表》(见附件)的纸质版填写完,并签字后送至教师公寓管理中心305办公室。截止至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12:00前。
     2、教师公寓的车辆统计申请以“业主”为单位进行申请,填写《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教师公寓机动车辆登记审批表》并签字,同时提交行驶证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(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的私家车办理登记时,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)。
     3、物业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是业主的,填写并签字《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教师公寓机动车辆登记审批表》,参照业主申请办法;不是业主的,由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进行汇总;最后将所有业主和工作人员进行汇总统计后提交给安全工作处(部),同时进行公示。
     请业主和车主认真阅读并遵守《河北工业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(试行)》和《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教师公寓南门机动车辆出入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。


相关附件:
  • 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教师公寓机动车辆登记审批表(模板).doc
  •  
    上一篇:
    下一篇: